唐斯助森林狼加时绝杀99:***灰熊,贝勒斯是森林狼赢球的功臣,为什么?
今天的NBA季后赛只有一场对决,那就是孟菲斯灰熊队对阵明尼苏达森林狼队。
其余的首轮对决已经结束,就等灰熊队和森林狼队之间的胜者了。这两支球队在前五场比赛里打成了3比2,灰熊队领先,只需要再赢一场就能晋级。今天通过一场激战,灰熊队在末节打出12比0的攻击波,单节轰下40分,最终逆转以114比106击败了森林狼队,4比2晋级。
这一场比赛里,灰熊队的当家球星莫兰特表现并不算好,他14投4中净贡献了17分、8个篮板和11次助攻。万幸的是,灰熊队合计6个人得分上双,其中替补席就有两人,真正做到了全民皆兵。
能让莫兰特吃瘪的,不是别人,正是森林狼队的状元秀爱德华兹。爱德华兹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了森林狼队最可靠的攻击点,重要性比唐斯还要强一些。在对抗强硬的比赛中,还是爱德华兹的得分把握性比唐斯高。
这一场比赛,爱德华兹手法出战了将近41分钟,24投10中贡献了30分、5个篮板和5次助攻,此外还有2次抢断和2次封盖。相比之下,唐斯仅19投6中拿到18分和10个篮板,表现明显不如爱德华兹。
森林狼队虽然被灰熊队淘汰出局,结束了本赛季的征程,但是他们在比赛中明显可以看出来有比较高的上限,要是防守质量能够进一步加强,并且直接树立爱德华兹为核心,这支球队还能更进一步。森林狼队输了,但是爱德华兹虽败犹荣。
罗斯是本赛季森林狼的奇兵,是球队依赖的稳定后卫,本场比赛罗斯缺战。
本场比赛贝勒斯成为森林狼的奇兵,他全场打了42分钟,19投8中得到19分7篮板12助攻外加2抢断,贝勒斯表现非常的出色,得分是全队第一。
在罗斯缺战后,贝勒斯接替了他角色,有碰上唐斯和维金斯发挥不佳,他本场手感正热,也得到了更多的登场时间,他没有辜负锡伯杜的信任,灰熊在康利和加索尔两人攻防两端应对森林狼时,贝勒斯能够站出来帮助球队,实属不易,森林狼最终没有赢球,贝勒斯也依旧是本场比赛森林狼球队的MVP,贝勒斯还在加时赛被灰熊限制不让接球,享受了巨星待遇,加时赛最后一攻,维金斯在剩余三秒出手不中,唐斯抢下篮板翻身跳投命中决赛灰熊。
唐斯全场表现一般,但是这个绝杀球也是价值千金,就算如此,本场比赛贝勒斯依旧是球队的最大的功臣,如果不是他的表现球队很难扛到最后,也不会有唐斯的绝杀球。灰熊小加索尔和康利表现足够优秀,可惜啊可惜,被森林狼绝杀。
灰熊2连败,球队在击败步行者后结束了8连败,预计灰熊又开始一波新的连败。本场比赛球员数据,贝勒斯19分7篮板12助攻,唐斯16分10篮板,维金斯12分,吉布森10分,托利弗10分;灰熊康利26分8助攻,小加索尔19分7篮板4助攻,安德森14分,拉布10分。
辽宁男篮史蒂芬森和广东男篮布鲁克斯相比,谁的能力更强?为什么?
NBA的时候师弟要更强点!CBA还没打不好说!
在CBA布鲁克斯已经打了两个赛季,可以说是完全适应了CBA。而史蒂芬森刚刚来到辽宁,季前赛的表现也非常不错。你要非得说谁更强?现在还真的不好说。我认为强与弱最终还是要体现在球队战绩上,而不是在个人数据上,如果谁能带领球队走到最后领奖台,那才是真的强。
如果论在NBA打球谁更强,那毫无疑问是史蒂芬森了。史蒂芬森一度可是步行者的主力球员,而布鲁克斯虽然也有短暂高光表现,但是更多时候是边缘球员。两人只差一岁,但是师弟在NBA打了500场比赛,场均上场23分钟,8.6分4.6板2.9次助攻。而布鲁克斯在NBA只打了200场比赛,场均上场17分钟,8分2板1助攻的数据。由此可见,至少在NBA史蒂芬森要比布鲁克斯更加适应。
我们在看看CBA的表现,布鲁克斯15-16赛季可以拿到场均35分6板4助攻的数据,上赛季在广东场均23分8板6助攻,是一个非常全面的锋卫摇摆人,既能够自己得分也能够助攻队友得分。而史蒂芬森目前在非凡12比赛和季前赛中的表现也非常惊艳,也有单场送出43分的壮举,还有季前赛收官战的27分+14篮板,外加9助攻,他已经证明自己也是一个非常全面的球员。
在辽宁队,不出意外的话史蒂芬森将拥有无限开火权,这也意味着在常规赛开打之后,师弟芬森的数据会更好看。因为以他的身体条件可以全场5个位置都能打,所以不仅在得分、助攻,甚至篮板方面都会有所建树,打出接近场均三双的数据你也别惊讶。而布鲁克斯受限于位置和身体,可能更多会是在后卫位置得分、助攻,两人数据可能会差不多。但是史蒂芬森之于辽宁的作用和布鲁克斯之于广东的价值却是不同的,师弟明显要承担更多的责任!
毫无疑问史蒂芬森和布鲁克斯都是联盟顶级外援,到底谁能力更强?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史蒂芬森是休赛期辽篮重金400万美金引进的球员,作为前NBA湖人队球员,能力出众、统治力强,是名副其实的大杀器。布鲁克斯效力江苏男篮时曾连续三个赛季打出巅峰数据,上赛季加盟广东宏远是球队的夺冠功臣。CBA揭幕战即将开启,两队热度不断升温,来深入分析一下两位球员到底谁的能力更强?笔者认为从综合分析来看,无疑史蒂芬森整体能力更胜一筹。
两人都是具备NBA实力的外援
史蒂芬森在2010年通过选秀进入NBA,先后效力于步行者、黄蜂、快船、灰熊、鹈鹕、森林狼、湖人等多家球队。上赛季效力湖人队是主要轮换球员,场均可以得到7.2分3.2个篮板和2.1个助攻。NBA职业生涯出战500场比赛,场均贡献8.6分4.6板2.9次助攻,以史蒂芬森目前的实力,若继续留守NBA肯定会有机会。2011赛季效力篮网队布鲁克斯表现优异,场均出场29.4分钟拿下12.6分3.6篮板2.3助攻。此后还效力勇士队、湖人队等球队。整个NBA生涯布鲁克斯一共出战164场常规赛,场均17.5分钟可以贡献7.7分2.2篮板1.4助攻。不得不说两人在NBA都具备不俗能力,而师弟效力时间更长、更适合NBA,从个人能力来看,史蒂芬森毫无疑问是更强的。
史蒂芬森技术更全面,布鲁克斯是锋卫摇摆人
史蒂芬森身高1米96,是一名出色的双能卫,以凶悍的防守和全能的表现而著称,具备不俗的持球能力,出色的体型和强壮的身体也让他在防守端无所不能。通过从非凡12的比赛来看,史蒂芬森砍下了125分31篮板20助攻,场均31.3分7.8篮板5助攻,如此统治力的表现,真的是无人可挡。辽篮主帅郭士强表示:“史蒂芬森能力强,技术非常全面,投篮,突破杀伤,给队员助攻,都非常强,能够成为球队的领袖核心。”不得不说师弟是一名全能型球员。
而布鲁克斯效力江苏男篮时是一名出色的得分大杀器,曾连续三个赛季场均35分以上,而上赛季加盟场均23.5分8.5个篮板6.6次助攻1.5次抢断和0.8个盖帽是广东宏远夺冠的重要功臣。布鲁克斯得分能力强悍,具有较强的个人单打能力,有些动作与科比类似,因此在进入NBA伊始就被称为“小科比”。从场上位置来看,史蒂芬森技术全面,而布鲁克斯是锋线、后卫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无论从NBA职业经历,还是两人的技术特点,史蒂芬森能力更强无疑更胜一筹。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谢谢。